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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退休有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09:28党员退休后享有一系列待遇和保障,主要包括:
基本养老金
党员退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是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三是履行缴费义务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党费缴纳
退休党员需要继续按照收入比例缴纳党费。具体标准是: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退休补助
党员退休后的补助标准因多种因素而异,包括党员的入党时间、所在地区、是否享受其他抚恤补助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助标准:
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87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月81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月730元。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党龄40年以上的老党员:
党龄在40-49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党龄在50-54年的,每人每月补贴120元。
党龄在55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140元。
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党内职务的补助:
在一些地区,如北京市朝阳区,对在基层党组织中担任书记、副书记、委员等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放工作补贴,标准为支部书记每人每月300元,支部副书记每人每月200元,支部委员每人每月150元,党小组组长每人每月150元。
其他待遇
党员退休后,原来的一切政治、生活待遇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党员退休后的待遇主要是基于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党费缴纳,国家并没有为党员提供额外的待遇政策,党员身份并不直接决定退休金的多少。此外,退休党员仍然需要履行党费缴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