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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质效法律监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和解后,烧饼铺重燃灶火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3:59:00    

【来源:临高县人民检察院_热点聚焦】

本报讯(通讯员王美霞?邱蓓蓓)案板上整齐摆放着面饼,烤炉里的烧饼正滋滋冒油……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一起故意伤害案当事人老范的烧饼铺,将不起诉文书交到他手中,并问起他的近况。“多亏你们做工作帮我们和解,老陈的伤好了,我可以踏踏实实卖烧饼了。”老范告诉检察官。

老范是安徽人,在南通开了一家烧饼店,生意很红火。他的老乡老陈也做烧饼生意,两家店离得很近,因为存在竞争关系,双方一直互相看“不顺眼”。

2024年3月,老范的烧饼店更换店址,在老店贴了迁址公告。同月的一天中午,老范发现迁址公告被人撕掉,怀疑是老陈干的,当即找上门。两人从激烈争吵升级为拳脚相向。这场冲突造成老陈双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老范头皮和面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老陈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老范立案侦查。同年5月,公安机关对老范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此后,双方试图和解,但在赔偿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是同行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还是老乡,检察官尝试从“情”入手化解矛盾。“你们一起从老家出来,在南通打拼这么多年,不容易啊!”检察官的这句话让老范低下了头。他看着自己和老陈常年干活的粗糙手掌,默默不语。

见老范有所触动,检察官告诉老范和老陈:“动手就是违法,要么进医院,要么上法庭,没有赢家。”停顿片刻后,老范说:“这件事发生后,上初中的儿子也说我不对,犯法了。哎,我还不如孩子,惭愧。”

见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思,检察官趁热打铁,把双方拉到一起,协商起了具体赔偿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就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老陈出具了谅解书,两个老乡的手也紧紧握在一起。

鉴于老范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并获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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