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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事项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31:05    

行政调解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基层人民政府的调解

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负责进行。

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调解

调解法人之间和个体工商户、公民和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

公安机关的调解

调解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婚姻登记机关的调解

调解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有利于婚姻家庭正常发展。

行政复议机关的调解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纠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医疗纠纷的行政调解

在卫生行政部门主持下,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些行政调解行为通过解释、沟通、说服、协调、疏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