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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进项税转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50:59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 将原本用于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移到其他相关科目的情形。这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非应税项目使用:

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劳务并非用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这些购进货物或劳务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

非正常损失: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或者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改变用途:

企业购进的货物或服务如果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退货或折让:

如果企业购进的货物或服务发生退货或折让等情况,需要将已计入进项税额的部分转出。

税务处理问题:

在税务申报过程中,如果发现已计入进项税额的发票存在问题,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出操作。

总结来说,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由于购进货物或服务的用途发生变化,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导致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再符合抵扣条件,需要将其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并计入相关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