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首页 常识

工程质保期按照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00:28    

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为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

综上所述,工程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根据工程类型和合同约定有所不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可以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