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银行哪些条款无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43:58银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如果银行在合同中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或者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这些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如果银行在合同中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如果银行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欺诈手段或胁迫对方,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银行贷款业务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在贷款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相关合同条款是无效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如果银行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如果银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银行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合同条款无效。
综上所述,银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使用欺诈或胁迫手段、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公平性,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
- 民营银行存款利率一降再降,经营承压瞄准“数字化”突围 05-21
- 赣州银行及其南昌分行被罚140万元,涉授信管理不到位等 05-12
- 广饶农商银行开展“簪花寄情 感恩母爱” 特色主题活动 05-12
- 营商观察丨深圳福田金融业增速领跑 解码“千亿集群”增长逻辑 05-09
- 股市特别报道·财经聚焦|银行股息率最高超8%,买入银行股便可“躺赚”? 05-08
- 武乡农商银行开展安全检查 05-07
- 从年报和一季报看苏州银行“双引擎”如何发力 05-07
- 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 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