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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10时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07:02:00本报讯 记者王琳报道 4月2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沈阳市定于4月25日10时整进行防空警报试鸣。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和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
此次鸣响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警报试鸣为例行工作,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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