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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园里的故乡,寻找生态写作的“中国特色” | 长三角·大西部文学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6 12:54:00    

青海是一个生态大省,有着丰富的生态写作资源:这里是山宗水源,屹立着昆仑山、祁连山、唐古拉山、巴颜喀拉山等众多海拔超过五千米的高山;这里也是众水的源头,长江、黄河、澜沧江从这里发源启程;这片山水纵横的土地上,还生存着诸如雪豹、野牦牛、藏羚羊、藏野驴、棕熊以及绿绒蒿、高山雪莲、雪灵芝、马先蒿等姹紫嫣红的高原野生花卉,这些野生动植物,构成了一个独特的、生物多样性的宝库。

青海省正在打造国家公园省,目前已经建成三江源国家公园,青海湖国家公园正在创建,祁连山国家公园也已经列入备选区——以前我们可能会说,我的故乡有一座公园,而如今的青海,整个儿就在公园当中,是公园里的故乡。那么,我们作家们的写作,是不是与如此丰富的生态写作资源相匹配,相对等,我个人认为远远不够,单单上述提到的几种野生动物和野生花卉,就很少有文学写作的表达与呈现。所以我觉得,我们青海作家在生态写作方面任重而道远,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同时我也认为,生态写作是青海具有辨识度的写作,近年青海籍作家杨志军和青海牧民作家索南才让先后获得茅奖和鲁奖,都是以生态写作获得殊荣的。文学日趋同质化的今天,写好生态文学,一定会给青海带来辨识度,让它脱颖而出。

生态文学的写作,是有一定的基准和要求的。首先,生态文学一定不只是对大地万物、山水自然、花草鸟兽的描摹与赞美,而是包含着一定的生态哲学和环保忧患意识的写作,是在科学的生态思想规范前提下的写作。从我近年的写作体会而言,生态文学写作有它独特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美国环保主义先驱,生态作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在《沙乡年鉴》里提出的“大地伦理”理念,我认为是生态文学写作的一个基本的世界观。“大地伦理”提出,人类不是大地共同体的顶端和主宰,而是所有生物链中普通的一环。这个理念的核心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事生态写作的作家,首先要具备这样一种视野,才能够面对自然万物,以一种慈爱悲悯的心态,面对写作。同时,生态文学写作,要具备一定的博物学知识,掌握科学规范的地理学、生物学等方面的学识。尽量避免诸如“一只不知名的鸟儿飞过我的头顶”“一朵红色的野花盛开在草原”之类概念模糊、模棱两可的描写,而是应该在一定的科学认知的基础上展开写作。我认为这是生态文学写作的方法论。

一百多年前,美国在建立黄石国家公园时,将生活在这一区域的原住民印第安人驱逐,仅仅把这里的山水自然和生存其中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了起来,这种做法,其实是将国家公园区域内的人文、历史、民俗文化的痕迹剔除、涂抹掉了。这是不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

我国的国家公园建设,则是强调了对国家公园区域内的人类文化的保护,国家公园建立前生活在这里的原住民,依然生活在这里。以青海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为例,公园核心区的玉树、果洛两个藏族自治州,同时也是藏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同时得到了保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有个看法,那就是,我们的生态文学写作,同时也面临着对生态背后的文化意蕴的开掘和书写。中国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这种源远流长的文化传承,沉淀蕴含在了山水自然、花草万物之中,每一声鸟鸣,每一缕花香中,几乎都能够体会聆听吸吮到传统文化的声音和味道。这样的书写,也呈现出了生态写作的“中国特色”。(作者系青海自然文学学会主席、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