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时讯息
知名女星发千字长文:6年,1分钱都没拿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2 16:31:006月12日,邓紫棋宣布自己的重录专辑《I AM GLORIA》正式上线。这张专辑收录了此前她12首已经发表过的旧歌。
她表示与前公司的官司,已经打了超过六年。已经超过六年没收到自己旧歌的版税了。“没错,六年版税,一分没有。”
邓紫棋称,15岁时,遇到了前公司,由于当时未成年,合约由母亲代谈,也必须有母亲共同签署。母亲不擅英语,合约却是全英文的,当年仅凭信任,便同意签下合约。然而许多年后,突然发现自己创作的歌曲,著作权根本不在自己的手里。
6月12日,李荣浩等转发邓紫棋博文表示力挺:“已全网上线,加油。”
同时,邓紫棋也发布了千字长文解释了这张专辑的来龙去脉,她表示,希望所有听我音乐的朋友,能支持这一张《 I AM GLORIA 》重录专辑,支持一位创作者奋力地重新发出声音,支持一位母亲竭力地把”孩子”寻回身边!这不是一个复仇的故事,而是一个死而复活、失而复得的故事!
邓紫棋在长文中提到,一首歌曲的权利至少分两个层面,一是音乐作品著作权,二是录音制作者权。著作权,保障的是词曲创作;录音制作者权,保障的则是一首创作被录制后的录音制品。两种权利各有对应的版税。
“就我的创作而言,著作权可被理解为孩子的抚养权,关于我的音乐作品要授权给谁、在什么情况下被使用之类的种种问题;而版税,则是我身为词曲作者,在音乐作品授权的收入里,获得我相应的部分。”
全文如下:
据悉,2024年1月,邓紫棋前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公司就相关歌曲发布版权声明,称:“我公司(蜂鸟音乐有限公司)是以下所列音乐作品之录音、词曲版权独家所有人,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将前述音乐作品以各种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许可相关机构或个人使用的专有权利。未经我公司许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将以下所列音乐作品用作翻唱、复制、演出、网络传播以及其他商业性用途。”
声明中列出的是邓紫棋2019年之前的音乐,包括了《泡沫》《睡公主》《A.I.N.Y.(爱你)》《我的秘密》《多远都要在一起》等100多首歌曲。
公开资料显示,邓紫棋本名邓诗颖,1991年8月16日出生于上海市,华语流行乐女歌手、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2015年,她登上央视春晚弹唱歌曲《多远都要在一起》。
此前报道:
蜂鸟音乐将“邓紫棋”这个艺名
注册为商标
2014年,参加《我是歌手》第二季的香港歌手邓紫棋(本名邓诗颖,又名G.E.M)凭借这首《泡沫》红遍内地。
不知道那时的她有没有想到,5年后的今天,她11年音乐生涯换来的“品牌资产”有可能真的化为“阳光下的泡沫”,成为转瞬即逝的“花火”。
2019年3月7日,邓紫棋宣布与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
艺人与经纪公司分手,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商业行为。但根据工商资料显示,早在2014年,蜂鸟音乐就已将“邓紫棋”这个艺名注册为商标。也就是说,解约后的邓紫棋,可能今后不能再使用“邓紫棋”这个名字了...
记者注意到,2008年,当时年仅16岁的邓紫棋发行首张专辑,一出道就以未成年人的身份斩获香港乐坛各大新人奖。
11年来,邓紫棋一直以这个艺名面世,如果今后她真的无法拿回这个名字,不仅此前积累的名誉价值可能白白送人,更重要的是,这还可能关系到她能否拿回自己歌曲的版权。
随后,邓紫棋在微博发布了一篇长文宣布解约,并附上她委任的律师行的一封声明。
邓紫棋在微博表示,自己和蜂鸟音乐已经不存在艺人与经纪人的关系。她还透露,双方的矛盾其实已经持续了将近三个月,期间双方也在不断调解,自己也在努力配合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自己也曾期待双方能和平解决。
3月8日,蜂鸟音乐在官网以及社交平台发布声明回应,表示从未涉及任何“违约及不法行为”,也未对G.E.M(邓紫棋)有过“不公”或“压迫”。
记者注意到,蜂鸟音乐(Hummingbird Music Limited)是香港一间独立音乐公司,创办人为张丹和Lupo Groinig。这家公司的商业模式主要是通过选秀节目发现音乐苗子,然后与其签约。该公司举办的“Brand New Star”选秀比赛吸引不少香港本地及东南亚的年轻音乐人参加,年度冠军有机会签约该公司成为旗下歌手。
毫无疑问,邓紫棋是这家公司挖到过的最大一块“宝藏”。而早在2014年9月,蜂鸟音乐就已经将“邓紫棋”和“G.E.M”申请商标注册,领域涵盖文娱、珠宝、广告销售等。
来源:当事人社交账号、封面新闻、此前报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