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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男孩从27楼坠亡,当地通报:排除刑事案件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3 15:00:004月12日,杭州临平区一名男孩坠楼引发社会关注。4月13日,属地发布情况通报。
4月12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杭州临平区东湖街道晶品阁小区,一名男孩坠楼。
事发后,120、派出所、社区等力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排除刑事案件。
经初步了解,男孩未满8周岁,家住27楼,事发当时小孩一人在家中,为意外坠楼。
后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目前孩子的后事家长已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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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孩子的生命健康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一起努力守护好每位孩子的生命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家长务必履行好监护责任。
家庭设施层面
1.对环境进行持续安全评估和改造,减少儿童攀爬的物品,为窗户等设置限开器,安装合格的防护网或防护栏,床与窗户保持一定距离。对于可能存在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危险区。
2.如果开窗,缝隙不要超过0.1米,最好使用门窗安全锁。开窗换气时,最好选择开上边的窗户(确保孩子够不到)
3.家长要定期对自家的阳台、窗户、用水、用电、用火、用气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家庭教育层面
1.对年龄大一点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让他们知道哪些地方是危险的,了解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区域标识,要远离危险区域,不在附近玩耍。
2.抱孩子时一定要远离未封闭阳台或开着的窗户,平时告诫提醒孩子勿在阳台、窗台附近或顶楼嬉戏。
3.家长要严格落实孩子的安全提示教育,对孩子外出前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提醒孩子外出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孩子发生意外事故。
外出安全层面
1.严禁孩子私自涉水、玩水、游泳,家长与孩子到有安全保障的正规游泳池游泳时,孩子不能离开家长视线范围,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2.家长带头并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严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严格履行交通安全监护责任。
3.履行家长监护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孩子外出时,家长要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
编辑:杨楚滢
来源: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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