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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三级医院老年科床位至少达到20张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8 13:33:00    

5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25年版)》,要求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三级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住院床位不得少于20张。

指南提出,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疗机构须依法取得相应诊疗资质,科室统一命名为“老年医学科”。三级和二级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住院床位分别不得少于20张和10张,且病房、门诊等区域需按国家标准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及适老化改造。科室须配备轮椅、心电监护仪等基础设备,并鼓励增设电动护理床、康复训练器材等适老化设施。

老年医学科重点收治老年综合征、共病患者,规范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强化衰弱、跌倒等高风险筛查。医疗机构需建立多学科团队,整合内科、康复、心理等专科力量,推动单病种诊疗向多病共治转型。三级医院需加强区域危急重症救治指导,二级医院则需与基层机构协作,完善双向转诊机制。

此外,老年医学科要制定老年患者安宁疗护技术方案,以及跌倒、坠床等老年患者常见问题的防治方案。

在人员配置方面,老年医学科医师应当确保落实三级查房制度,鼓励配备康复治疗师、营养师、心理治疗师、临床药师等人员。综合医院应当保障老年医学科可持续发展,形成稳定的老年医学科医护团队,明确岗位职责,为老年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省级卫健部门应建立老年医学专业质控体系,医疗机构需配合质控检查并持续改进服务。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试行版本同步废止。国家卫健委表示,通过标准化建设,将提升老年医学医疗质量与安全,有助于构建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柴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