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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公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1:06:09    

撰写公函时,应遵循以下结构和格式要求:

首部

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有时也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名称。

主送机关:明确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在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并用冒号隔开。

正文

开头:说明发函的缘由,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并可能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和发文字号。

主体:函的核心内容,说明致函事项,内容应简洁明了,一函一事,直陈其事。

结尾: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如请求对方协助解决问题、及时复函、提出意见或请求批准等。

尾部

结语:使用适当的公文术语,如“特此函告”、“请复”等,以结束正文。

落款:包括发文机关名称、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使用正式公文纸,编发文号,并加盖机关单位正式印章。

语言应简洁、礼貌,避免使用命令或提示等不恰当的措辞。

对于复函,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范例

```

[发文机关名称]

[日期]

[主送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尊敬的[主送机关名称]:

主题:[函件事由简述]

根据[发函缘由,如上级指示、实际需要等],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1. [事项一]

2. [事项二]

3. [事项三]

希望贵方能够[希望或请求,如提供支持、合作、信息或批准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

敬礼

[发文机关名称]

[公章]

```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