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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张哪些赔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23:59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车辆修理或重置费用: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或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物品损失:

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

施救费用:

车辆在事故发生后因运行不能,而由当事人雇用专业机械对车辆进行拖运、施救而支出的费用。

合理的营运损失: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而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残疾赔偿金:

结合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死亡赔偿金: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义务人应按照一定标准对死者的近亲属进行的一定数额的赔偿。

丧葬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被扶养人生活费:

造成残疾或死亡的,还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后续治疗费: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这些赔偿项目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和主张。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