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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哪些条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15:29    

中国近代史上签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的条约及其内容: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29日):

签订方:中国清政府与英国

内容

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赔偿英国2100万银元

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协定关税,英商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必须经双方协议

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

影响

鸦片战争改变了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

中国的独立主权完整性被破坏,中国社会的自然经济被破坏

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3年):

签订方:中国清政府与英国

内容

领事裁判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房的权利

《望厦条约》(1844年7月3日):

签订方:中国清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

内容

美国享受英国在华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

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通商港口“巡查贸易”

美国人有权在通商口岸“开设医院、建立教堂”等

《黄埔条约》(1844年10月24日):

签订方:中国清政府与法兰西第二帝国

内容

法国取得英美同样特权

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