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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烯烃退税是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21:58:00    

聚烯烃产品的出口退税情况如下:

乙烯和丙烯聚合物

税则号为3901100001、3901100090、3901200001、3901200090、3901902000、3901909000、3902100090、3902100010的乙烯和丙烯聚合物的出口退税自2009年4月1日起上调至13%。

初级形状的聚乙烯醇

税则号为3905300000的初级形状的聚乙烯醇(不论是否含有未水解的乙酸酯基)的出口退税为5.0%。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树脂)

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初级形状的ABS树脂)退税为13%。

其他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初级形状的ABS树脂)退税为5%。

聚酰胺-6,6

其他初级形状的聚酰胺-6,6等(包括聚酰胺-6;-6,9;-6,10;-6,12;-11;-12)退税为5%。

聚酰胺-6,6切片退税为13%。

建议根据具体的税则号和聚烯烃产品的类型,确认其出口退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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