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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在哪里受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0:46:59    

离婚官司的受理地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受理法院:

被告住所地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并且在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该地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时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原告住所地法院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

对于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情况下,离婚诉讼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下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一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则应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

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的离婚案件,可以由被告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原告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线立案

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离婚立案,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提交相关诉讼材料。

建议

确定管辖法院:首先要明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便选择正确的法院提起诉讼。

准备材料:在提起诉讼前,应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离婚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以及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咨询: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并了解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