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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如何推翻物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2:07:22    

业主想要推翻(解聘)物业公司,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收集证据

业主应收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善、乱收费、侵占业主利益等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证据。

成立业主委员会 (如尚未成立):

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需有占全体业主总人数过半数且占总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应讨论是否解聘现有物业公司,并投票表决。

表决程序

根据《民法典》规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同意。

表决结果应由见证人签名确认,并送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登记。

解聘程序

在业主大会上决定解聘后,应提前通知物业公司。

与物业公司协商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如协商不成,业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接工作

物业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合业主进行交接工作,确保小区物业管理的顺利过渡。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邀请第三方机构如居委会、派出所、房管局、公证处等参与协调,以保证过程的公正性和法律意义。

请确保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