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罪通常指的是在主刑之外,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可以额外施加的刑罚。在中国刑法中,附加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罚金:
要求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犯罪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担任公共职务的权利等。
没收财产: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
驱逐出境:
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强迫其离开中国国(边)境。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具体的适用情况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