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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19:59房屋他项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典权:
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典当的期限一般为3年到10年不等,到期后出典人可以赎回房屋。
租赁权:
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承租人支付租金,取得房屋使用权,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处置所承租的房屋。
抵押权:
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房屋作为担保,为债权提供担保。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无权随意处置抵押物。
继承权:
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其房屋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
继续权:
在某些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屋的使用权或收益权转让给他人,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地役权:
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如通行、排水等,无需相邻各方约定,但需登记以保护土地产权各方的合法权益。
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
与土地有密切联系的权利,涉及在他人土地上方或下方使用土地的权利。
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
涉及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租赁、借用或耕作的权利。
这些权利通常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对房屋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他项权利的设定和行使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需经过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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